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国务院:今年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提高10%
1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保障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出部署。会议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对特殊困难群体适当倾斜。会议强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企业退休人员安度晚年,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把今冬明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结合起来,整合各种分散的、“碎片化”的补贴帮扶措施和资金,完善低保、养老金等政策,适当提高补贴水平,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使帮扶工作更加规范、系统、制度化,更好地用好扶贫资金、救助资金、解决问题资金,让因重灾、重病陷入困境的极端贫困人口和家庭得到最迫切的需求。
国家还将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采取临时性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中央财政累计提前安排983亿元用于城乡低保、养老救助和冬春季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这些领域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提升帮扶困难群众的能力。
会议同时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