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票 好消息 黑龙江省电子专用发票“上线”了
东北网1月21日讯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施后,黑龙江省新增纳税人又收到好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推广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工作安排》,自2021年1月21日起,黑龙江省新增纳税人可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这标志着电子专用发票在我省正式投入使用。
记者注意到,电子专用发票的票面样式较以往纸质专用发票进行了简化,将“货物或应税劳务及服务”栏目名称改为“项目名称”,纸质专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改为电子签章。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介绍,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实施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纸质发票,也可以开具电子发票。电子专用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实施后,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纳税人将统一领取税务UKey发票。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我省税务机关将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基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提供免费电子专用发票开具、发票状态查询和信息批量下载服务。税务机关还对首次开具、领取电子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实行“首票服务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帮助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政策和操作要点。纳税人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电话进行咨询。